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鼓励发展网络货运,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、高效利用。该《办法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
笔者曾跟随交管部门对于“客车违法运货”的行为进行执法,发现有不少违法车主都是某知名网络货运平台的注册车主,但他们所用的车辆都是客用面包车或是低端商务车。不少驾驶员在被交警查扣时都表示,自己的车虽然属于客车,但在平台注册时没有被禁止。
也有驾驶员表示,自己在平台上注册的是货车,但平时也可以作为其他车辆接单。客车没有经过合法改装就拉货,或者用其他不能拉货的车拉货,对驾驶员自身和其他车辆都存在安全隐患。
据了解,《办法》共分4章30条,“安全”是其中的核心高频词。《办法》规定:网络货运经营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,网络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应当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、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、驾驶员一致,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运输不得超越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范围,等等。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定,将更好维护各方权益。
《办法》的另一亮点在于,《办法》将试点期间的“无车承运人”更名为“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